发布日期:2010-08-10 17:48:33 来源:管理员
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科技厅(委),有关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:
为深入实施生产力促进中心“两服务行动”,总结“十一五”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和发展经验,加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,经研究,定于9月举行第三期工作交流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主题
深入贯彻《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》,总结《生产力促进中心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纲要》的实施情况,交流新做法、新经验,研讨“十二五”工作思路。
二、时间地点
1.时间:2010年9月2日-3日,9月1日报到。
2.地点:西安西京国际饭店。(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西大街135号,电话:029-62678000)
三、参会人员
1.内蒙古、吉林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湖南、广西、海南、云南、贵州、西藏、新疆科技厅(委)分管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的处室各1人。
2.第一批、第二批、第七批的示范中心(经认定并通过2009年度绩效评价且保持资格)主要负责同志各1人。
3.未参加烟台交流会的第四批、第九批示范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各1人;未参加西宁交流会的第三批、第六批示范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各1人。(详见其他参会中心名单)
四、其他事项
1.请尚未提交交流材料的中心,按照《关于开展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“十一五”总结的通知》(国科高便函[2010]96号)要求,于8月20日前发送至gxs_gyfzc@most.cn,并电话确认(010-58881566)。
2.联系人和联系方式
(1)高新司:李刚,010-58881566。
(2)火炬中心:李楠林,010-68574531。
(3)西安中心:王华、李铨,029-82401791、82488130。
3.请于8月20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反馈至西安中心。
4.各参会中心代表的住宿费自理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参会名单点击下载此文件
二○一○年八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