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2-01-29 来源:西安生产力促进中心
为进一步加强“科创西安”活动的跟踪问效,按照《“科创西安”活动管理办法》(市科发〔2021〕10号)的要求,我中心受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委托,对2021年度“科创西安”主体活动进行综合评价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对象
纳入2021年度的“科创西安”主体活动。(详见附件1)
二、评价内容
1.活动目标评价。活动主题鲜明、目标明确;围绕企业技术创新、科技创业投资等主题开展;活动聚焦西安支柱产业、新兴产业、生产性服务业重点产业领域情况。
2.活动成效评价。活动影响力(主办单位规格、出席嘉宾层次、活动参与人数);活动内容、议程的详实性;活动经费投入的合理性;活动实施方案与活动申报方案的一致性;组织模式的创新性;活动过程中的配合程度、资料报备情况。
3.活动影响评价。活动在吸引人才、技术、项目、资本落地西安,促进西安重点产业发展,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成效;活动宣传范围及社会影响力;活动可推广性和可持续性等。
三、评价程序
1.提交材料:(1)活动总结报告。各评价对象按照给定活动总结报告提纲(详见附件2)撰写总结报告。(2)活动审计报告。各评价对象在活动举办结束后,从市科技局提供的审计机构名单中择选一家进行活动审计。(3)活动基本信息表(详见附件3)。
2.组织评价:根据评价对象提交的材料,结合活动现场跟踪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。
四、材料报送
活动评价材料包括:活动总结报告、活动基本信息表各3份(需加盖公章)、活动审计报告1份(原件),请于2022年2月15日前将评价材料报至西安生产力促进中心,地址: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9楼904。电子版材料(可编辑版)同步发送至邮箱:kechuangxian@126.com,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:2021+单位名称+活动名称。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1.对经市委、市政府批准主办的活动,原则上不再进行评价。
2.对多头申请经费补贴的活动,不重复享受市级财政补助。
联系人:张苗苗 杨涛
电 话:029-88405322
西安生产力促进中心
2022年1月29日